唐家堡

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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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970

歪酷博客

本模版系 歪酷博客YuMi,猫粟米 授权使用


唐堡主 @ 2010-12-25 01:11



这张好似决心私奔的三姨太和二表哥~






这张是想说明:结婚。。。嗯,是个艰难的决定。。。但我们已经想好了:)



 
唐堡主 @ 2010-09-17 03:33

豆子陈同学说,噩梦反映的是我内心的恐惧。

我梦见新领养的病弱小猫跌下13楼去,我只来得及紧紧搂住差点也掉下去的小乖,看着那个已经长大却轻飘飘的身影居然被风吹起,然后无情地清晰地跌落地面,死去。就像我的上一只第二猫“耳朵”一样。
我还梦见与他吵架、分开,他不来短信,不打电话,我绝望又伤心,还嘴硬对旁人说,对,我要和他分手。

盗梦空间》说,荒唐的梦境会让人起疑心并意识到是在做梦,可现实中我怎么对上述场景照单全收呢?
梦里情节是模糊的,情绪却极度逼真,我在悲痛欲绝中醒来,立即发短信求安慰。他无比欢乐地回信息:“没有那么夸张吧!”

他劝我早点洗澡、睡觉,不要再熬夜,我凶巴巴耍脾气:“别跟我妈似的,我是自由人。”
他委屈地找来一篇“玩你的人会……爱你的人会……”的矫情文章给我看,总之大意是忠言逆耳利于行,糖衣炮弹要当心。

我不是不知道。
只是,如果70分的我他也爱,那80分、90分的我是不是可以在热情消退的日子十拿九稳地留住他的心?

越是走近开花结果,越是疑窦丛生恐惧万分。
吴淡如的专栏解释了,这叫“情到深处转为薄”。专栏中的女主角父母婚姻不如意,她潜意识里总会在与每一个男朋友接近谈婚论嫁时开始看人不顺眼,最后落得分手下场。

再说了,结婚的本质是残酷的成人礼。几十岁的人,如果单身,疯疯癫癫放荡不羁都能赢得理解。结了婚,好像就成了一座坟墓的守墓人,清规戒律,方为本份。
我现在可以不打扫、不收拾、熬夜、胡乱吃饭,我是自由的。
等结婚了,再这么干,道德社会要把我驱逐流放的。

从来就没有什么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女友要结婚了,陪着去挑婚纱,量身订做。价钱比我想象中便宜,质量也比我想象中粗糙。
摸着那穿在身上久了肯定恨不得裸奔的廉价婚纱,我突然就沮丧了。

我真的曾经以为,结婚就是由父亲挽着走进教堂,亲友面带微笑安静地分坐两旁,神父说你们从此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要相伴到老,然后新郎给新娘戴上戒指,掀开头纱深情一吻。

跟梦境似的:这是不可能的,我和他祖上八辈都跟基督徒拉不上关系。但我从来没怀疑过。
廉价的婚纱,俗气的妆容,90%不认识的亲朋,他们大吃大喝,我们累得死去活来地敬酒——这才是真正的结婚。

我现在明白一个从大一开始谈恋爱今年五月才在父母安排下拉埋天窗的大学室友明明感情一直很好却拖拉着不婚的原因。
既然程序的车轮在滚滚推进,我惆怅着这些还有啥意思呢。船到桥头。

但是,当他规划着摆几围新屋入伙酒席招待父老乡亲时,我还是不能自抑地发自内心地感到焦虑——
天哪!生活快不是我的生活啦!


 
唐堡主 @ 2010-06-30 15:03

5年了!苍天~
5年后,黎可人已经当了妈妈,漂亮女儿的爸爸不是宋家明也不是那个贱男;
5年后,当上了老师的不是唐小川,而是没有在小说里露过脸的她的闺蜜李老师;
5年后,唐小川终于可以心平气和与元越寒暄,并拿那段心痛往事当美好回忆,偶尔忆苦思甜;
5年后,恬不知耻版的程川来到了唐小川身边,手拉手准备迈向爱情的坟墓。
谁说的?只有小说,才能如此合法地泄露人内心的秘密:)
可惜唐小川已经不会写小说了。
祭奠我那段没蛋可疼的青春往事。

“你说一句就好,觉得他怎么样?”

可人终于双手拍案,一副我再装聋作哑,就要越过餐台来掐死我的模样。

我心虚,叼着吸管瞥向可人身边的家明。

那厮却正沉静万分地吞吃红豆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绝望,只好声如蚊鸣:“太丑,我不要。”

火山果然喷发:“唐小川!你说这已经是第几个了!你是准备自梳不嫁吗?你以为这是菜市场挑西红柿吗?上次你嫌人家太矮,上上次嫌人家太胖!这次人家是家明公司的同事,整个单位公认的斯斯文文玉树临风,你居然觉得他丑?你告诉我你什么审美标准,要不要电脑合成人像我再按图索骥去?”

斯斯文文?不就是戴着眼镜吗?我也有,更成功地瞒天过海,博得淑女的口碑。

玉树临风?身高的确可观,但瘦削程度一样触目惊心,枯树临风还差不多。

我不敢反驳,而是弱智地鼓掌:“可人你口才有进步,说了好多成语!”

“唐小川!”

“别激动别激动。”家明终于懂得是时候安抚这只暴跳如雷的母狮子,温柔扶住女友香肩,“俗话说得好,情人眼里出西施,小川的意思是没有感觉,感觉是很重要的……”

“废话!如果有感觉,是不是看什么歪瓜裂枣都是西施?”气势汹汹半点不减。

我抚额长叹。

看这两人说话,就像在看《我的野蛮女友》现实版。

不知为何精力还能如此过剩,大力干涉我的形单影只,每周一次找来身份不明的单身男子与我“寻找可能性”(可人原话,如今早变成了“强迫性”),严重占用我周末难得的美好闲暇。

意料中的不了了之。家明结帐。

我自投罗网的动机,也就在于每周一次这家甜品屋的免费甜点。这里已经成为“相亲大会”之后“批判大会”的据点。


“小川,赶快找一个吧,我才可以多几次单独送可人回家。”楼下,家明很是严肃。

“本人很识相,如果想吻别暗示一下即回避。”我也很严肃。

可人捏我手臂,我正准备大骂“重色轻友”,却见她“往后看”的眼色。

元越正推开楼道门走出来,抬头见我风云突变的脸色,回应了一个大幅度的微笑,转身走了。

我和可人一起目送家明跟元越离去。

可惜,可人目送的家明是她的男朋友,我目送的元越只是我的男性朋友。


可人在甜品屋里质问我到底什么审美标准,元越就是我的审美标准。

很高,很帅,很温文,很得体。

三年前的印象,三年后依旧。

就算没有了激情的蒙蔽,我还是要承认,元越是在人群都很显眼的类型。

起码到现在,我还是能在百米外一眼认出他来。

每次可人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我都会下意识地把人家跟元越比:元越比你高,元越比你白,元越比你礼貌……

虽然跟我贫乏的交际圈里仅有的几个男性比起来,这些人根本不算差。

而且我明白,严格来说,自己并没有挑三拣四的资本。

如果用“曾经沧海难为水”来诠释未免太过造作。我更像是有了心理障碍,元越是我心里迈不过去的一个门槛。

“你说,我为什么拿不下他?”我像是在问可人,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说,你为什么放不下他?”可人扳过我的头,“回去了。”


我跟可人一起住。

从小学一直同学到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所高中当老师,她在高中旁边的银行工作,于是一拍即合,开始“同居”生活。

一切都是巧合,是等进了大学,受“他乡遇故知”情绪的推波助澜,我们才真正要好起来。

我跟元越也要算有缘分吧。好死不死住同一栋楼。

但有缘无分,三年都同校下来了。

已是沧海桑田过。即使近水楼台,我也无心再战。


“我的缘分,大概是因为你而浪费光的。”突然伤感起来,迁怒于可人。三年啊,换别人恋爱都可以谈上五六次了。

可人不明就里,从卫生间里探头出来:“因为我什么?”

我抬抬手表示无事发生,她却一下子窜来我身边,眼睛不看我,而是盯着我正面启动中的电脑屏幕。

“早上出来的时候我碰见他了。”

我知道可人说的他是谁。

可人的第一个,也是上一个男朋友。

是“他”追求的可人,也是“他”提出分手。

我认识可人十几年,那次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她哭。

整整三天,午饭都是我送上门的。忘不了她红着眼睛、哑着嗓子说没胃口的模样。

可人没说什么。我只知道“他”潇洒地说,再见亦是朋友。

于是分手后的一年内,他还约可人吃饭、买东西、一起自习。可人因此不惜数次推掉与我的约会。

我认为让女人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虽然跟元越表白被拒的那天,我哭得肝肠寸断。

我对“做不成恋人做朋友”的言论嗤之以鼻。虽然我跟元越还算是朋友。

又是元越。

元越元越元越。真恨为什么他父母给他起的是单字名。怎么唤都有余情未了的味道在里面。

像唐小川,黎可人,宋家明,连名带姓起来,冷暖咸宜。

扯远了。

我信奉“各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道理。

所以虽然无法理解,但是我没有阻止过可人。


“嗯嗯。”我移动鼠标,示意我在听。

“他还约我吃饭。”

“噢?”

“刚刚回来的时候我又看见他了。不过他没看见我。”

“哦。”

“如果在一天内与同一个人不期而遇两次,你说这叫不叫缘分?”

“还有一个词称这种现象为冤家路窄。”

“欢喜冤家算不算?”

我翻白眼。或许与家明无关,但觉得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果然是真理。

“别好了伤疤忘了痛,你已经有家明了。”我推开她拱过来的脑袋。

家明追到可人,我的确从中煽动不少。

我不想干涉别人的感情事,却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浪费掉我缘分的这个家伙沉沦至无底泥潭。

家明也是个温和的男人。但他的温和跟元越不一样。

元越的温和像推太极,柔中带刚,四两拨千斤。

家明的温和像个棉花包,逆来顺受,连名字都古香古色温文尔雅。宋家明,像电视剧里面,大家族中无怨无悔扮演牺牲品的大哥。

而他也确是如此。一句“我会对你好”,可人未曾动容,我已经感动得不行。

当年我被元越的八卦掌推得内伤,连续数日心里发堵,行为失常。

我坚信,家明就绝对不会伤害到可人。


而且因为家明爱可人多过可人爱他,所以元越给我的这种程度的伤害,也不可能会出现在可人身上。

但看现在,这年头,总是爱得多的人吃亏。


真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三年前发现元越一出现,我就会打翻水壶、碰掉书本、踩到她的脚之后,可人最常说元越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看不出他有那么好。”要么就是“何必为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当时我痴心加恶心地回答:“可是我只看到一棵树,哪来的森林?”

而家明跟浇灌温室花朵一样的呵护可人,可人在意他的程度还不及甩掉她的那个“欢喜冤家”。

其实与其说是元越给我的伤害,不如说是我自找的。

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沉溺于精神上的斑斓。有配乐、有和声、有情节,酝酿了感情拉开幕布,才发现观众只有我一个。评委从来就不在场。

记得我抽泣着问可人:“怎么办,我从来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人过。”我以为爱情是瓶香水,用一点少一点。回收的无望,让我恐慌。

“你可以第一次这么地喜欢上谁,也可以第二次这么地喜欢上另一个人。”可人觉得爱情是韭菜,常常收割常常青。

现在我的爱情的确变成了一个空空如也的香水瓶,而可人的韭菜地却像中年人的头顶,一次收割便一片荒凉。

呵,我们也有那么激情澎湃的时候。

一腔热情付诸东流。奔流到海不复回。

感慨良久,辗转半夜也没能入眠。


次日醒来,感觉七魂六魄都被钉在了床上,几乎动弹不得。

头痛欲裂,呼吸困难,眼冒金星,浑身灼热。

昨晚冷饮吃太多,感冒了?

第一节有我的课。

我拥着被子,打电话回学校请假,再打可人手机。

响七声之后,睡眼惺忪的可人手持手机踢进我房门来:“有病啊你?”

“我还真有病,”这女人有起床气,但愿她比我清醒,我冷静指挥,“赶快给我找探热针和感冒药!”

叼着探热针,有气无力地看她在我房间抄家似的地找:“小川你的药到底放哪去了?”

这才想起来,昨天还带着教师医保卡,打算去买些备用药品。

但经甜品屋一役却忘得一干二净。

我看探热针——39度2。

黎可人,我要被你害死了。

可人啪地推回已经被挖空的抽屉。转身找电话。

“小川,你梳洗一下,家明有车,我让他带你去医院。”

关键时候,可人还是很可靠的。


车门打开,下来的却是昨天那位“枯树临风”。

可人冲他点头,两人合力把震惊的我塞入后车座。

“家明手机关机,打办公电话是他接的,”路上可人细细声地解释,看准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反抗,简直为所欲为,“家明在开会,他又刚好闲着,人命关天,所以……”

反正只是发烧,不怕刺激到我加速死亡。


排队,挂号,打吊针,留院观察。

我现在是什么处境?

自己病恹恹地靠在床上,“枯树”坐在一边削苹果,可人早在哪个环节就芳踪杳无了。

“黎小姐说她还要上班,所以……”“枯树”把盛着苹果块的小托盘放在我面前,“唐老师,吃点苹果。”

黎可人,你这混帐女人。

脑海里突然跳出一句“久病床前无孝子”,忍不住笑起来。

眼前这位“孝子”莫名其妙,我只好延续我的微笑:

“昨天才见过面,今天这么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不不不,大家是朋友,应该的。”笑起来憨憨的。

这种人一定很好骗,不然也不会被可人花言巧语到留下来照顾我。

门开了,三个穿着校服的女孩拥了进来:“老师我们来看你啦!”

是我班上的学生。

“现在是上课时间吧?以探病的名义翘课,我是不会感动的喔。”我喜欢这群小孩。都是高一,十六岁的花季。

“这节是体育课,我们跟体育老师请假,代表全班来看你嘛。”三人分别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探老师病团的基本组成。

“枯树”谦恭地起来让座。三小姑娘的黑眼珠在他身上和我脸上来回地溜,笑得高深莫测。

我装傻:“自从我当上老师以来,就无数次地幻想自己坐在病床上被探病的学生环绕的模样……不过没想到这么早,我的想象里自己是白发苍苍的。”

“枯树”和女孩们一起笑。女孩们冲他颔首,表情很是满足。

糟糕,就这么放任这些长舌的小家伙丰富的想象力的话,等我回校,唐小川罗曼史大概有好几个完整版本了。

“这位是我朋友的同事,临时被我的无良损友拉来帮忙的。对啦,未请教你姓名呢。”除了刻意拉开距离的动机,我的确不记得他姓甚名甚。

“我叫程川,路程的程,唐老师名字里的那个川。”

“哇,好有缘喔……”我要怀疑是否可人把这三个未成年少女一起收买了,怎么字字句句都有拉拢的倾向。

送走她们三个后我已是筋疲力尽,倒头便睡。


醒来是傍晚时分,一睁眼就看见可人在我床前啃苹果。

见我怒目而视,抬抬眉毛算打招呼。

懒得骂她。

伸了个懒腰,顿觉神情气爽。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可怜我唐小川没人疼没人爱,只能练就一身钢筋铁骨,速速恢复起来。

“那个程川呢?”

“怎么?想人家啦?”可人一脸欣喜。

我抡起她的挎包欲砸,无奈小病初愈力不从心,被她轻易躲过。

“我没事了,出院,回家。”

“程川买晚餐去了,我去叫程川!”我倒。

黎可人,你把人家当什么了!不待我吼出声,她已经屁颠屁颠地消失在门口。


以“烧刚退不能吹风”的借口,我又被推上了程川的车。

“真的不要紧!”我做最后的坚持,程川不容置疑地关上车门。

可人隔着车窗跟我说拜拜。问她怎么不一起回去,她厚着脸皮回答:“佳人有约。”果然是重色轻友的家伙,丢下生病的室友不管去谈恋爱。

“唐老师不必这么跟我客气。”后车镜里程川的眼睛笑意盈盈。

按着良心说话,我开始用“太丑”形容他来敷衍可人,实在是很罪过的行为。

“你也不必客气,叫我小川就好。”

“可是,觉得像在叫自己,感觉很奇怪。”

我笑了笑,转头看城市夜景的流光溢彩。


如果是元越。

这想法像画外音。

如果是元越,只要我要求,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送我去医院,也会给我削苹果,也会陪在我身边整日,也会送我回家。

前提是,只要我要求。

我若说一声不用,他会坦然离去。

元越真的很完美,懂得如何才能把距离保持得无懈可击。


楼道口,我跟程川说谢谢。

“如果要谢我,改天请我吃饭好了。”他腼腆地说。

“当然。”

“小川,保重身体。”

“嗯。”

他叫我小川了。刚刚还说很奇怪的。


进了门,电话铃正在响。

“喂,你好。”

“是小川吧?你回来了啊?没事了就好,我找可人。”是家明,不是跟可人约会去了?

“可人不在。打她手机。”

“不在……她手机关机,我以为她陪着你呢。”

我的心一沉。

“早上我碰见他了。”“他还约我吃饭。”“小川,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可人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盘旋。

让可人弃家明跟我于不顾的人,除了他还有谁?

可人眼里的西施,到底是哪个?他哪里比得上家明?不懂。真的不懂。

跟家明闲扯一通,挂上了电话。我坐在地板上发呆。屋子里很安静。

门外隐隐约约有上楼的脚步声。

是元越回来了。

我居然还能辨认他的脚步声。

颓然躺下。

可人,我们这么执着有没有错?




 
唐堡主 @ 2010-06-11 01:57

山楂树之恋》看完了,我无比俗气地哭了。

很多年以前,看《第一次亲密接触》,轻舞飞扬死了,痞子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有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天堂来信,是轻舞飞扬的。信写的什么我不记得了,后面一句“我的胸口被轻易撕裂”,我的眼泪也跟着决堤。

不知道我的泪点算不算奇怪。当老三的弟弟告诉静秋,弥留的老三“一直咽不下最后一口气,闭不上眼睛”时,我顿时泪如雨下。

他很伟大、很完美地向静秋隐瞒住了自己的病情,却在弥留之际,“不见”的意志力终于被铺天盖地的思念压倒。

如果那时的老三还能思考的话,一定像静秋痛悔自己说过要随老三去死而吓跑老三的话一样,“要跟去,跟去就是了,为什么要早八百年就向他发个宣言呢?还怕不把他吓跑?”——痛悔最终还是让静秋看到了枯槁的自己,那之前忍耐的时光又算什么?

书中最后一句,“这里长眠着我爱的人”,也让我略略淡下去的眼泪又浮上来了。其实这并不像静秋会说的话,书是艾米写的。我也想象不出,当静秋真的来到山楂树前,她会怎么跟女儿说。或许直接沉默,没有读者想象中的激动。

静秋其人的性格,在她写的后记大概能看出一二。她开篇就自嘲自己,“把生活兑成了一杯温开水,蜷缩在二十七度的温度里,昏昏欲睡”。整篇后记,她用99%的篇幅来赞扬作者艾米的文笔。只在文末,局促地说,老三如果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

在井喷式的催泪结局后,我原本是以为会看到静秋对老三毫不掩饰的再次告白。不过我忘记了,书中的静秋,是18岁到20岁的静秋,而后记里的静秋,是30年后的中年静秋。

无论怎样刻骨铭心的纪念,在30年一遍遍咀嚼后,也已经化作绵长温吞的念想。即便午夜梦回,老三依旧健康俊朗地站在她面前,她也只会轻轻叹息,而不会欢天喜地地迎上去了。

也许有的读者不能原谅她,在老三独自面对病痛的时候,她居然将无处寄托的深情投射在了有妇之夫成医生身上。但这才是真实的静秋,稚气地猜疑,整本书都盘旋着她进退维谷的心理描写。就像一本少女的日记,对那个人爱爱恨恨几百遍了,但时间与周围事物还是按照它原有的步伐在走,男孩没心没肺的一个笑容,就能把她之前所有激烈的心理斗争都推翻了。

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妈看。她读师范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男孩,两人应是相互倾心的,但男方从来就是若即若离地表达着好感,让她心里默默地翻滚了无数想法与可能。

后来她听说,男孩子的母亲听说了两人走得近的传言,放话说不要农村的媳妇(我妈那时是农村户口),高傲的自尊心一下子就被刺激了,答应了家里说对象的事(哈,就是我爸)。

等毕业了,男孩子托了自己的嫂嫂来提亲,我妈冷淡地拒绝,他不甘心地跑来问个究竟,我妈一急,说漏了嘴,男孩子五雷轰顶般地跑回家去,听说与母亲大吵一架。

我妈在讲述这一段往事给我听的时候说,很后悔将真相说出,两人没缘分在一起了,何必伤及他人,于已又没好处。

只要曾于半生不熟的年纪,在心里放了一个人,惦记着他每一个笑容的含义,揣摩着他每一句话背后的深意,你就能读懂静秋,彷徨的、孤独的、纠结的心事。

这种心事,是建筑在少年与成年时期的一道桥梁。我最庆幸的是,自己在经过这道桥梁时已经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翻读那些日记,陌生的心事,熟悉的画面,谁的回忆,酸甜苦辣。穿越时空回去品尝,就犹如山楂已经晾晒成干,不再刺激味蕾,只在冲泡成水后,化成一抹宁静的微甜。



 
唐堡主 @ 2010-06-10 13:56



这几天在看《山楂树之恋》。很久没有好好看一本小说。失眠季又来了。在两个失眠最严重的夜晚看掉大半。

我已然OUT了。看报纸看到张艺谋要把它拍成电影,静秋扮演者的面目很神秘,才对这本过去两年红得发紫的纯爱小说感兴趣。

当当上买的。裹着包装纸在办公室放了两天。第三天才带回家。讨厌的失眠季。

当故事的内容这么简单又广为流传,当结局都已经知晓,一本小说还有什么看的价值呢?

人人都说看到老三死了心痛不已,我还没有看到末尾,一直沉溺在静秋左右手互搏式的幻想与现实中。

大概明白它为什么这么红。每个曾在某个时代后段、尾巴上生存过的人都会在其中找到共鸣吧。

昨晚看到静秋的妈妈向她盘问老三的事,换个人称代词就能当我妈说出来的了,还直接引语。

年代的气息固然令人怀念,但初恋的感觉更令人容易对号入座。

有人说老三很伟大。其实老三并不伟大,他唯一令人憧憬的事是他遵循了自己爱人的本能。他在西村坪守护着静秋,在静秋回家后等待着她,尽管没能等到他渴望的结局。

静秋显然也是爱老三的,尽管她自己甚至都不知道,老三也不知道,直说“你可以不喜欢我,我喜欢你就行了”。她可爱在于尽管不清楚这悸动的是什么,也“不够坚定”地去回应了。

这是个不需要房子、车子、股票的年代,爱情纯粹地露出了本来面目,让琐事缠身的现代人怦然心动。

已经快看到结局了。不过我并不惧怕眼下这种美好的戛然而止,对很多人来说,拥有一份能够咀嚼到老的回忆已是难得的福气。

偶尔会想起那个人,很多年前在我心目中如老三般美好的男生。心里默默地谢谢他,尽管那充其量只能算单相思,他曾经的存在已是我宝贵的纪念。

其实现在还没断了联系,只是他已经不是我的老三。很多年后,才明白,殷离为什么爱了曾阿牛,却不爱张无忌。